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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梅州市國民當局8月2日發布《梅州市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用于樹立健全全市突發環境事務應對任務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務,保證國民群眾性命財產平安和環境平安,促進社會周全、協調、可持續發展。

梅州市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

(2024年修訂)

1 總則

1.1 編制目標

樹立健全全市突發環境事務應對任務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務,保證國民群眾性命財產平安和環境平安,促進社會周全、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國民共和國年夜氣淨化防治法》《中華國民共和國水淨化防治法》《中華國民共和國泥土淨化防治法》《中華國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淨化環境防治法》《中華國民共和國突發事務應對法》《突發環境事務應急治理辦法》《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治理暫行辦法》《國家突發公同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務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務調查處理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國民共和國泥土淨化防治法〉辦位年齡相仿的男演員。另外三人都是中年男子。法》《廣東省突發事務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公同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務預警信息發布治理辦法》《梅州市突發公同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令法規及有關規定,制訂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務應對任務。輻射淨化事務、飲用水水源淨化事務以及重淨化天氣的應對任務,分別參照其他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

跨省、跨市發生的突發環境事務按《國家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關于樹立跨省流域高低游突發水淨化事務聯防聯控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處理。

1.4 任務原則

堅持黨的周全領導、分級負責,國民至上、性命至上,屬地為主、協調聯動,疾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證無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務發生后,市國民當局和有關單位當即依照職責分工及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任務。

2 組織體系

2.1 市突發環境事務應急指揮部

發生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務,并形成較年夜迫害時,市國民當局根據需求成立市突發環境事務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突發環境事務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任務。

總指揮:市當局分擔負責同道。

副總指揮:市當局協調相關任務的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重要負責同道、市應急治理局重要負責同道。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造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平易近政局、市公安局、市應急治理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路況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文明廣電游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安康局、市市場監管局、梅州海關、市消防救濟支隊、市氣象局、市天然資源局、梅州海事局、廣東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梅州粵包養站長海水務無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

(1)市委宣傳部:負責相關宣傳包養金額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治理;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環境淨化防控科普知識宣傳,暢通環境信息發布渠道,加強突發事務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務期間新聞報道的規范治理,營造有利于處置任務深刻開展的傑出輿論氛圍。

(2)市委政法委:負責指導、協調、催促政法機關依法辦理環境淨化犯法案件,共同做好突發環境事務應急處置任務。

(3)市委網信辦:負責共同開展突發環境事務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舉報和謠言管理等任務。

(4)市發展改造局:負責將全市環境應急救濟體系建設納進市國平易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負責應急糧食和食用植物油儲備的綜合治理任務,樹立糧油應急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配送體系,確保應急所需糧油的及時供應。開展糧、油、肉、蛋、菜等居平易近生涯必須品的價格監測和市場巡視,確有需要采取價格干預辦法時,協調指導警情發生區域按規定上報省國民當局決定。

(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協調市各電信運營企業負責做好相關應急通訊保證;負責協調動員做好突發環境事務應急物資生產。

(6)市平易近政局:指導事發地平易近政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務的社會捐助任務包養網心得。負責接收和治理社會各界捐贈任務,將合適條件的困難群眾納進臨時救助等基礎生涯保證范圍。

(7)市公安局:指導人員分散和變亂現場警惕任務;變亂現場區域周邊途徑的路況管束,保證救濟途徑暢通;維護事發地治安次序和社會穩定;參與變亂調查處理,落實各項強制隔離辦法,及時、妥當處置與國民性命財產平安、社會穩定有關的包養突發群體性事務,查處打擊違法犯法活動。

(8)市應急治理局:共同平安生產類、天然災害類等突發環境事務的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任務。及時通報生產平安變亂、天然災害等能夠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事務信息;在職責范圍內指導、監督檢查生產平安變亂隱患排查管理任務。統籌協調應急救濟物資和裝備。指導做難受災群眾安頓和生涯救助,以及因災毀損衡宇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9)市司法局:推動國家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共同開展突發環境事務應對普法宣傳。

(10)市財政局:做好市級應急資金保證,共同相關包養網業務主管部門對應急資金的設定、應用、治理進行監督。

(1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協調全市較年夜突發環境事務環境影響的調查處理;協調處理跨區域、較年夜生態環境淨化事務;指導協調全市較年夜突發環境事務的應急、預警任務。

(12)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市政設施引發的環境淨化和生態破壞事務的預防、處置和調查處理任務;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平安的突發環境事務應急調查、處置和氣后處理任務,指導各縣(市、區)供給突發環境事務變亂企業現場周邊排水管網資料,提出消防廢水的防控意見,需要時做好消防廢水溢出能夠進進排水管網的封堵等任務,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平安變亂消防廢水防控建議。負責指導城市供水企業在變亂發生后的制水平安和應急送水保證。

(13)市路況運輸局:負責制訂應急運輸保證軌制,優先設定應急物資和分散人員的運送轉移任務;共同提出路況運輸變亂次生突發水淨化事務源頭阻斷等先期淨化把持辦法,最年夜限制保證淨化不進河,參與因路況變亂引發的突發環境事務應急處置。

(14)市水務局:共同做好突發水淨化事務的調查和應急處置任務;組織協調并監督實施主要江河湖庫及跨縣區、跨流域環境應急水量調度;采取水量調度等應急辦法把持淨化擴散,保證供水水源平安;負責城市應急飲用水源調度,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平安變亂消防廢水防控建議;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平安的突發環境事務應急處置任務。

(15)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突發環境淨化事務、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物種資源破壞、農業外來生物進侵突發事務應急處置;組織對突發環境事務形成的農業資源破壞評估,并由責任者負責損害賠償和開展農業生態修復;組織對突發環境事務形成農作物、畜禽、漁業等受淨化情況的監測和調查處置任務;組織對受淨化的農作物、畜禽、漁業等進行無害化處置,指導災后農、漁業的生產恢復。

(16)市商務局:依職責共同相關部門做好有關生涯必須品的市場保供。

(17)市林業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務形成的有關林業資源損害進行評估。負責珍稀瀕危的物種保護與野生動物疫病、林業無害生物事務的應急處置任務,開展陸生生物受淨化情況的監測和調查處置任包養網務,組織對受淨化的陸生生物等進行無害化處置,指導災后林業生產恢復。

(18)市衛生安康局:參與突發環境事務應急應對,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濟任務。

(19)市文明廣電游玩局:共同市委宣傳部做好相關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等任務;指導廣播電視新聞媒體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協助主管部門發布預警信息和公益廣告宣傳;共同開展輿情剖析研判,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20)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中食物、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證食物藥械平安任務;依法對特種設備實施平安監察;參與因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惹起的環境淨化和生態破壞事務的調查處理任務。

(21)梅州海關:負責對港口進出口物品能夠引發突發環境事務的預防和應急處置任務;負責組織協調港口突發生物可怕等事務引發的突發環境事務。

(22)市消防救濟支隊:負責根據變亂滅火救濟發展態勢,協助提出消防廢水防控的意見建議,協助開展下流淨化水體應急處置任務。

(23)市氣象局:負責供給有關的氣象監測預報服務。需要時,在突發環境事務區域進行加密氣象監測,供給現場氣象預報服務信息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4)市天然資源局:共同做好因突發地質災害次生環境淨化的調查與應急處置。

(25)梅州海事局:負責轄區內船舶淨化變亂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任務,協調應急船舶等水上應急物資參與其它水上突發環境事務的應急處置。為突發環境事務開展水上環境監測等活動供給船舶、人員等方面支撐。

(26)廣東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負責供給相關水文資料;需要時,供給突發環境事務區域的水文預測預報服務信息。

(27)梅州粵海水務無限公司:協調做好轄區內飲用水平安保證任務,參與影響供水平安的突發環境事務應急處置任務,確保飲用水平安。

2.2 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重要職責為貫徹落實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和安排,協調市指揮部成員單包養網位參與應急處置任務;匯總、上報應急處置情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 縣(市、區)突發環境事務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國民當局根據突發環境事務迫害水平,樹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任務,市有關單位進行指導。

跨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務應對任務,由各有關行政區域國民當局配合負責。對需求市級協調處置的跨市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務,由有關縣(市、區)國民當局向市國民當局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向市生態環境局提出。

市生態環境局成立突發環境事務應急專家組,完美相關咨詢機制,為突發環境事務應急任務供給技術支撐。

2.4 市指揮部任務組及重要職責

現場應急處置以屬地為主,市指揮部根據應對任務需求設立相應任務組,各任務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2.4.1 綜合協調組

(1)組成:由市應急治理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平易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路況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造局等參加。

(2)重要職責:負責協調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協調有關單位派出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濟物資及臨時安頓主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任務;及時組織調運主要生涯必須品,保證群眾基礎生涯和市場供應。

2.4.2 淨化處置組

(1)組成: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天然資源局、市路況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應急治理局、梅州海事局、市消防救濟支隊等單位參加。

(2)重要職責:負責搜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包養妹剖析;敏捷組織切斷淨化源,剖析淨化途徑,明確避免淨化物擴散的法式;組織采取有用辦法,打消或減輕已經形成的淨化;明確分歧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辦法;組織樹立現場警惕區和路況管束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及受威脅人員分散方法和途徑,分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平安緊急避險場所。

2.4.3 專家咨詢組

(1)組成: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環境應急專家庫專家組成。

包養網(2)重要職責:負責剖析環境淨化變亂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淨化變亂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安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環境淨化變亂級別;研討、評估淨化處置、人員撤離等任務計劃;對生態包養金額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建議。

2.4.4 應急監測組

(1)組成: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廣東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梅州海事局、市衛生安康局等參加。

(2)重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務淨化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天然、社會環境等狀況,制訂相應的應急監測計劃及監測方式;確定淨化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年夜氣、水體、泥土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務應急決策供給依據。

2.4.5 醫學救濟組

(1)組成:由市衛生安康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參加。

(2)重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思支援;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淨化人員的往污洗消任務;提出保護公眾安康的辦法建議。

2.4.6 新聞宣傳組

(1)組成: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市文明廣電游玩局等單位參加。

(2)重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事務進展、應急任務情況等權威望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搜集剖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治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法,淺顯、權威、周全、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廓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4.7 包養網社會穩定組

(1)組成: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應急治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造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加。

(2)重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治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發急、哄搶物資等違法犯法行為;指導做功德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頓任務;加強轉移人員安頓點、救災物資寄存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難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市、縣包養網兩級國民當局及有關部門牴觸糾紛化解和法令服務任務,避免出現群體性事務,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主要生涯必須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

3 運行機制

市、縣兩級國民當局應當樹立健全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濟、后期任務等任務機制。

3.1 風險防控

市、縣兩級國民當局要健全環境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晉陞環境風險晚期識別才能,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務風險評估,研討制訂環境風險分類分級標準和治理辦法,對分歧類別的環境風險實行差異化監督治理。

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相關各方的溝通,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環境風險隱患,落實環境風險管控和隱患管理辦包養網法;對嚴重環境風險點和危險源,催促制訂防控辦法和應急預案,同時做好應急準備任務。

3.包養留言板2 監測預警

3.2.1 監測

市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對市內外環境信息、天然災害預警信息、相關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剖析、預警預防、風險評估和收拾傳報任務。

生態環包養網站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淨化物排放環境監管,并通過淨化源在線監測、環境淨化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能夠導致突發環境事務的風險信息搜集,及時把握突發環境事務發生情況并開展剖析研判。公安、住建、路況運輸、水務、林業、農業農村、衛健、應急、水文、海事、氣象等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務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能夠導致突發環境事務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3.2.2 預警

市、縣兩級國民當局及其有關部門要樹立健全突發環境事務預警軌制,加強突發環境事務預警信息發布才能建設,樹立預警信息疾速發布和傳播機制,擴年夜社會公眾覆蓋面,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3.2.2.1 預警分級

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務的預警級別,依照突發環境事務發生的緊急水平、發展態勢和能夠形成的社會迫害水包養網平,突發環境事務預警級別由高到低順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現,分別對應預計能夠發生特別嚴重、嚴重、較年夜、普通突發環境事務。

3.2.2.2 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軌短期包養制。

突發環境事務預警信息發布遵守“歸口治理、統一發布、疾速傳播”的原則。突發環境事務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法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務預警信息。突發環境事務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并按規定法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

生態環境部門研判能夠發生突發環境事務時,應當及時向本級國民當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監測到的能夠導致突發環境事務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能夠受影響地區的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2)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務預警信息內容重要包含:突發環境事務的類別、預警級別、肇端時間、能夠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應采取的辦法和發布機關、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

市、縣兩級國民當局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mobile_phone短信、當面告訴等渠道或方法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能夠影響到的相關地區。

3.2.2.3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國民當局及有關部門視情況采取以下辦法:

(1)剖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剖析研判,預估能夠的影響范圍和迫害水平。

(2)防范處置。敏捷采取有用處置辦法,把持事務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留意事項提醒或事務迫害正告標志,應用各種渠道增添宣傳頻次,告訴公眾避險和減輕迫害的常識、需采取的需要的安康防護辦法。能夠威脅飲用水平安時,要及時啟動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做好啟用備用水源的準備任務。

(3女大生包養俱樂部)應急準備。提早分散、轉移能夠遭到迫害的人員,并進行妥當安頓。安排應急救濟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進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濟和處置任務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證任務。對能夠導致突發環境事務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任務。

3.2.2.4 預警級別調整息爭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務預警信息的市、縣兩級國民當局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辦法的後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包養不成能發生突發環境事務或許危險已經打消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辦法。

3.3 應急處置與救濟

3.3.1 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務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辦法,并當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包養,同時通報能夠遭到淨化迫害的單位和居平易近。因生產平安變亂、危險貨物運輸變亂導致突發環境事務的,公安、路況運輸、應急等部門或許其他負有平安監管職責的部門接報后要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通過淨化源在線監測、環境淨化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務的信息搜集,及時把握突發環境事務發生情況。其他單位在年夜氣、水體、泥土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淨化事務信息的,要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事務發生地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務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當即進行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務的性質和類別,依照國家規定的時限、法式和請求向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同級國包養條件民當局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務已經或許能夠觸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國民當局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國民當局或生態環境部門。市、縣兩級國民當局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突發環境事務信息,較年夜以上突發環境事務發生后或特別情況下,事發地國民當局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可直接向市國民當局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國民當局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市國民當局要周全把握較年夜以上突發環境事務信息,清楚普通突發環境事務信息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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